SOX法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启示

时间:2022-10-27 16:21:5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SOX法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启

作者:顾唐玲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13年第08

【摘要】本文研究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之后,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影响。SOX法案颁布后,法案麾下的上市公司普遍完善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是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关键。本文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后从内部控制的影响因素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经济后果两大方面,综述了国内外关于内部控制研究的最新成果,以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和实践的进一步开展。 【关键词】萨班斯法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一、研究背景

二十一世纪初,安然事件的丑闻轰动世界,随后美国又爆发了如世通、施乐等一系列上市公司的财务丑闻,在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金融海啸之后,美国政府为重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提振市场的信心。其中最为著名且饱受争议的是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缩写为SOX,以下简称萨班斯法案),条款要求上市公司管理层要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的有效性进行年度评估并编写报告,独立审计师应当对其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由此萨班斯法案强化了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近十年来,萨班斯法案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深远萨班斯法案旨在纠正政策失灵,增强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督,建立市场的自我修正机制以防止类似安然事件的会计丑闻再次发生。

二、文献综述

(一)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萌芽期

内部牵制阶段内部控制源头可以追溯到3600年前巴比伦和埃及区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化时代和中国西周,当时的财务管理实践工作已开始应用内部牵制,通过职责分工、会计记录和人员轮换形成了内部牵制制度。此时内部牵制实践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前身)在其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首次正式界定了内部控制: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阎达五、杨有红,2001);并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审计程序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审查企业的内部牵制和控制,企业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越好,财务报表需要测试的范围则越小(李凤鸣、韩晓梅2001)。由此可见,财务信息的正确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始终是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二)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成长期

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程序委员会发表了一份题为《内部控制、协调系统诸要素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的必要性》的专题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资产、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相互配套的各种方法及措施(孙永2007)。19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程序委员会(CAP)在其发布的审计程序公告第19中首次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两大类。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资产和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及准确性有关的控制;管理控制是与提高经营效率、保证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有关的控制。

(三)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成熟期

1992年美国成立了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其属下的内部控制专门委员会发起成立的机构委员会(COSO委员会)发布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并于1994年进行了增补。该报告中重新界定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人员影响的过程,该过程的设计是为了提供实现以下三类目标的合理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该内部控制结构扩展了内部控制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内部控制要素的扩展有助于企业内部间及企业内部与外部的信息传递,并有助于内部控制的执行。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现状及展望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披状况分析

刘秋明(2002)、李若山等(2002)、李明辉等(2003)均发现,在《指引》颁布实施前,上市公司内控信披大多流于形式,披露信息不充分,不及时且具有较强的随意性。随着沪、深交易所《指引》的颁布实施,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开始向强制性披露转变。但秦冬梅2007)、方红星和孙鬻(2007)发现,2006年上市公司年报内控信披存在披露不全面、不详细等问题。杨有红和汪薇(2008)发现内控信披的强制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控自我评估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评价缺少统一标准。贾茜和李超(2010)的研究表明在实施《基本规范》以前,我国绝大数企业没有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分别与20092010年颁布实施。目前基于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信息披露资料不全,对这期间内控信披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的文献很少。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披水平的影响因素

学界分别从公司的盈利能力状况、公司规模、财务经营状况以及股权结构等方面分析其对内控信披水平的影响。蔡吉甫(2005)、方红星、孙鬻(2007)等人的研究没有发现公司规模与内控信披有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林斌、饶静(2009)、林钟高等(2009)的研究却发现自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117aa5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