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如果芝麻足够特别,舍弃西瓜又如何 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李清照是我国杰出的女词人。有人评价她说,她和李煜可并称为词家的男女皇帝。又有人说词有两体,曰婉约,曰豪放,而以易安为宗。甚至火星上的一座山也以李清照之名来命名。可以说她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女作家。李清照是山东济南人,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外祖父家是当朝的宰相。她的父亲李格非也是当时有名的文学家,曾做有《洛阳名园记》。以洛阳的兴衰为政治的晴雨表。发现当时的宋朝已经和唐朝灭亡前夕有相似之处。李清照从小受到的教育比较宽松。在老家和伯父等亲属一起生活。看了家里的大量藏书,特别是一些野史、诗词、小说、杂闻等过去被认为是不正经的书。此外也包括重要的儒家经典和历史典籍。他没有受到母教的看守、女教的束缚,而形成了经史子集比较完备的知识体系。这是非常难得的。少女时代来到汴梁和父亲团聚,父亲对她也是放养的教育模式,读书识字之外还可以自由地游玩,大自然也养成了她敏感而热情的性格。正是在这一时期,李清照写下了这首著名的《如梦令》,广为流传,得到词女的赞誉。这首词是李清照诗集中的第一篇作品。李清照写下它的时候大约是十六岁。这首词在当时的广泛传播引起了另一位青年才俊的注意,便是赵明诚。因李格非作过太学博士,而赵明诚当时是太学生,赵家和李家又是同乡,于是赵明诚以此为名义拜访李家。这次拜访在双方心中都留下了好印象。李父也欣赏赵,赵明诚也喜欢李家的氛围。他后来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看一本书,但醒来只记得这三句话:言与司合,安上已脱,芝芙草拔。 这首词语言极为浅显,除了一个争渡的争,要注意不是争着抢着的意思,在当时有怎样的意思,除了这个字之外,没有需要注意的字词,完全是日常口语,感觉就是脱口而出。那么这首词的好处、妙处究竟在哪里,以至于当时就在文化氛围极为浓厚的北宋首都东京汴梁广为流传呢? 首先,这首词的写作视角很特别。古代诗词,写游玩聚会宴饮场面的很多。一般都是正面写这些场面。但是,李清照这首词却另辟蹊径,写的是一次聚会游玩散场回家的情形。这就好比老师让你写春游,可是你却写春游之后回家途中的趣事,老师要你写今天听的讲座,可是你却写讲座散场后你和同学在操场打闹。所以说,这个视角确实是非常独特的。李清照没有选取那些所谓信息量大的主要场景,而是抓住了兴尽晚回舟的一个细节,抓住了这一天美好生活的余韵,更加使人心动。类似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还真有不少。比方说不是有一句流行语,叫忘记了老师讲课的知识,而记住了老师的姿势吗?老师的姿势往往比老师的知识更长久地留在我们的记忆中。文学、写作是不拘一格的,有时候我们是可以特意丢了西瓜而捡起芝麻的,只要那颗芝麻在你眼里是特别的,有价值的。 我觉得,和遣词造句、文章立意相比,写作的视角才是最见一个人的才华的。视角不同,发现就不一样;视角不同,同样的时空当中,你就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样的视角差异正是这首如梦令受到欢迎的第一个原因。 这首词的第二个特别之处就是它的灵动。相信大家读了这首词都会感到作者的灵气,都能体会到全诗带给我们的那种灵动的感觉,那么这样的灵动感觉是怎么来的呢?比如说在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上夺魁,后来考上清华大学的武亦姝,我们都会觉得她很有才气,但是坦率地说我却感觉不到她的灵气,这灵气、灵动和才学、才气有什么不同呢?李清照这首词的灵动感来源于对生活本身的最纯粹的感受,没有任何形容词,也没有任何用典的文化积淀,她将一段寻常的回家路写得曲折有致、妙趣横生,这是不依赖于任何文化背景、文化积淀的纯粹自我的生命体验,而她自己的气质个性也自然显现,跃然纸上。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头两句,前面说了,就表现出诗人角度的特别,给自己印象最深的,不是那欢宴的场面,热闹的嬉戏,而是喝得醉醺醺的那种找不着回家路,找不着北的感觉,那就是放飞自我啊,这就是对生命本身的沉醉投入。你们看看李清照,这和武亦姝那种啥都懂的感觉是一样的嘛。当然,人家李清照也是啥都懂,可是人家不会让你感觉到这一点,因为人家只是因为爱好而多读书,并不在乎什么文化不文化。 一般诗人醉酒,最是要自我表现一番的。多半是慷慨激昂,有时也来几句语无伦次,比如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而李清照虽然醉了,却没有发酒疯,保持了少女的矜持,兴尽晚回舟,这一句止住了放飞的自我,趋于平淡。 可是接下来的一句却微起波澜,误入藕花深处。晕晕乎乎的,划船划错了路。划进荷花深处,越划路越难,不知怎么出去了,情绪一下子又转向焦急。最后,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情绪又发生转折,在焦急的情绪由争渡争渡渲染到顶点的时候,一群水鸟突然惊起,打破了焦急,又给少女带来别样的趣味和体验。全诗也就此戛然而止,给人留下许多回味。 李清照在这首小词中,将酒后少女的兴奋,到慵懒,到焦急,到吓了一小跳似乎酒醒的那种情绪、氛围的变化写得生动有趣,这正是李清照的灵气所在啊。 这首词的第三个特别处在于它的结尾。结尾是点睛之笔。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到它写出了生活中的意外之美。很多时候,意外也是生命中难得的风景,比如一场突如其来的雨,虽然淋湿了衣服,但是当时慌乱地躲雨也是蛮好玩的。意外之喜比预料中的快乐更快乐,意外之趣比预料中的趣味更有趣,意外之美比预料中的美更美丽。意外让我们从规定好的生活轨道中脱离出来,看到了更多,体验了更多。所以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正是表达出了这样的生活魅力。同时,注意这里的滩字,我们说一滩水,一滩泥,可是一般不会说一滩鸟。这是李清照的一个语言的创造。滩,既是水鸟从河滩上起飞的意思,同时又有湿淋淋的感觉,形象表现了水鸟飞起,翅膀上的水甩得旁边到处都是,也许正打湿了诗人的衣服呢。所以这个字用得特别形象,富有动感。 下面我们来说一下这首词的考点。首先,作者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是宋朝杰出的女词人,是宋朝婉约词派最重要的代表词人之一。其二,关于这首词,主要体现了作者热爱生活,热爱自然,无忧无虑,开朗活泼的情感和气质。其三,关于最后一句的赏析,核心要抓住意外之美,意外的插曲,冲淡了迷路的焦急,别有趣味,让人回味。 这首词在写作上是可以给同学很好启示的。首先是对生活的细腻体会,其二是发现生活中各种小小的意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情趣。其三是表达的简洁生动,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4e3cf563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