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16年度,分中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问责等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认真开展市政府要求的相关活动。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中心在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一般在信息形成后即按要求及时予以发布,公开的信息完整、贴合实际,无涉及保密内容,具体分布如下:法规公文类的信息7条,占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比例为9.7%;工作信息类的信息25条,占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比例为34.7%;人事信息类的信息2条,占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比例为2.8%;财政信息类的信息37条,占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比例为51.4%。行政执法类的信息1条,占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比例为1.4%。公开的信息都是按照条例规定,在信息产生或采集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场所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 分中心在单位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综合科为信息申请受理科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分中心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所有公开的信息在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 2、在分中心网站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3、办事指南类信息印发为宣传册放置于办事大厅予以公开。此外还制作了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在网站上公开信息目录,方便市民上网随时查阅。 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中心建立了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在2016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递交0件。 分中心在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四、主要工作做法 (一)制定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尽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明确。 (三)抓好网络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并及时更新。全力建设好分中心自身的网站,还对原网站进行了改版,强化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涵盖政策解读、计划规划、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源。通过分中心网站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组织开展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查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214fff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