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法理学的(可能)代价与限度——从社会整合看庞德《法理学》(第1卷) 孙国东 【期刊名称】《河北法学》 【年(卷),期】2007(25)9 【摘 要】庞德社会学法理学受到索罗金文化整合理论的影响,实质上是一种基于社会利益的文化整合与规范整合相结合而探讨法律与社会整合问题的学说。这种理论的(可能)代价是法律工具主义、政治威权主义甚或极权主义;这种规范整合的理论限度是其效果与社会规模和复杂程度成反比,谋求实质性判准的文化整合也不符合后形而上时代社会复杂化、多元化和理性情境化的需要。 【总页数】5页(P8-11) 【关键词】社会整合;法律工具主义;极权主义;哈贝马斯 【作 者】孙国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0 【相关文献】 1.庞德论中国法律:社会学法理学思想的一次应用 [J], 王婧 2.社会学法理学的集大成者:罗斯科·庞德 [J], 吴纪树 3.庞德社会学法理学对我国法律哲学的建构和发展的意义——以特定时空下的文明为视角 [J], 江剑峰;吴安新 4.社会学法理学是如何建构起来的——解读庞德《法理学》(第一卷)第一部分 [J], 苏胜利 5.解读庞德的《法律史解释》——兼议庞德的社会学法理学思想 [J], 林珀朱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6723a6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