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分为警告、留用观察、开除三种。 1 、警告对有以下行为但缺乏以辞退的员 工分别赋予警告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 4 次以上,年计 20 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 2 次以上,累计 5-15 天的;一年内浮现 2 次无病请病 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 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工作失 职、溺职,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 或者经济财产遭受 1000 元以上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者工作质量时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 时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对公司信誉和 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 取公司或者他人利益,使公司或者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者造成较 大损失、伤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者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 究决定后,赋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 赋予 500 元以上经济罚款。 2 、留用观察 对有以下行为但缺乏以开除的员工赋予留用观察半年至二年的处分: 〔1〕对受警告处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众打架或者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者引起事端或者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 节较严重的; 〔3〕成心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者损坏公司财物等,情节严重的; 〔4〕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者逼迫下属或者他人代交罚款等,任何一项价值在 500 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 〔6〕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7〕妨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8〕其它违法乱纪情节重于警告处分,但不够开除条件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用观察的处理报告报 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赋予留用观察处分。批准的留用观察处分报告送档案室和 人力资源科各一份。由档案管理员赋予记入公司档案。对被处以留用观察者首先给 予 1000 元以上经济罚款,而后在留用观察期间,财务每月扣发本人实发工资的 20%。被留用观察人员于每月 1 号到人力资源科书面汇报上一月的工作表现情况。 经人力资源科调查了解,对观察期间表现不好者,随时通知所在部门办理开除手续; 对观察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由当事人写出书面“解除留用观察报告”一式三份,报 人力资源科长签名确认后,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审批手续齐全的报告,由当事 人送人力资源科、档案室、部门经理各一份。 3 、开除 公司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将开除: 〔1〕对留用观察期间表现不好的,留用观察期满后再次浮现类似现象的; 〔2〕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3〕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吓唬管理人员或者其它员工或者抵毁公司 的。 〔4〕嫖娼、吸毒的; 〔5〕提供赌具、赌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对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者逼迫下属或者他人代交罚款的,任何一项财物 价值在 500 元以上或者次数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开除; 〔7〕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者他人财物,私吞或者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 钱物、冒支工资者,无论价值大小,一次性赋予开除。 〔8〕其它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者其它严重违法乱纪毋需留用查看的。对符合以 上开除条件的职工,由直接领导〔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辅助人员〕一式两份写出书 面“开除报告” 〔报告须写明开除的事实理由〕,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对批准开 除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每人罚款 2000 元,由直接领导按规定时间通知被开 除的员工,同时持一份审批手续齐全的“开除报告”到人力资源科换取《员工脱离公 司审批表》,并负责带着脱离公司的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表中要求逐项审批、填 写、办理财物退还及结帐手续。如当事人在受到处分后 3 日内不能进行结帐的, 由人力资源科原那末当日最迟次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被开除者,信中要标明: “自寄信之日起限期 20 日内来公司,由人力资源科按照处理决定予以安排办理结 帐手续。逾期人力资源科将按照处理决定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将应扣罚款额收归 公益金或者福利基金帐户,余款列对付款帐户”。 4 、处分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8b23a7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