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货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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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货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库存货物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帐物相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收发、保管货物过程中的管理。 3 职责

3.1 理货部负责仓库的管理。

3.2 仓管员负责货物的检查、收发、保管工作。

3.3现场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在装卸过程中货物的保护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货物验收入仓

4.1.1 货物入库时,仓管员凭运单对货物进行详细核对、分票,核对内容:提单号、收/发货人、数量、质量。发现货物残损、外溢、短缺,立即通知交货人,并签收检验记录。若核对符合要求,仓管员与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

4.1.2 根据仓库堆位,安排货物分堆就位,并按规定度量货物尺码,在分堆隔票时,要堆放合理整齐,尽量做到规范、方便发货。 4.1.3 按运单的内容,做好货物的标识工作,货物标牌的内容包括提单号、收/发货人、数量、货名、进仓日期,并贴在明显之处。

4.2 货物储存保管

4.2.1 货物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性、数量、计划排分区保管,大票货物落地堆放,码堆以分类和规格排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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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票货物以托板堆放,同一公司而种类繁多的货物,应以位置图记载。

4.2.2 货物堆放在确保堆垛合理、货物安全、可靠、方便发货的前提下,可根据货物特点采用灵活变化堆放方法。 4.3 仓库日常管理

4.3.1 仓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存货物,特别要重点检查特殊货种(如易碎、流质、易霉、易损物品和精密仪器等)

4.3.2 发现仓库货物有问题(如残损、溢短、报废)仓管员要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

4.3.3 仓库内严禁烟火,明火修补作业需经主任批准,采取措施,隔离货堆,并要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3.4 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入库。

4.4 货物放行出库

4.4.1 货物出库,未见放行单,一律不准发货,货物拆散装车,应经主管批准。

4.4.2 发货要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销数的原则,将放行单和货物全面核对,核对一致方可发货,如有问题仓管员应向经办人查询,报告主任处理。

4.4.3 仓管员发货时必须与收货人当面交接清楚,并填写出货记录。

4.5 仓管员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每天做好进出日报,建立货物明细表,确保单证和货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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