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水务局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5 00:45: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兰溪市水务局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010-10-08 18:03:4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657 文字大小:【大】【中】【小】 为规范局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局属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局属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财务独立 ...

为规范局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局属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局属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财务独立核算的局属各单位。

二、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三、局属单位应单独设置财务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分工要遵循会计和出纳分设、支票和印章分管、钱和物分管、职责和权限明确且相互制约的原则。

四、按执行会计制度和管理、经营活动性质的不同,局属单位分为两类管理。

第一类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类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预算及收支管理。

l、预算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事业单位要将全部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和各项非财政补助收入)与支出统一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核定。

2、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实行核定预算、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4、各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各种福利待遇,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自行规定。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预算及收支管理。

1、各单位应将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于当年1月底以前报局备案。在年度内需要购置出让房屋及建筑物、汽车两类固定资产的,应单独报局审批。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内容包括:本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利润总额、应缴各项税金及附加等。




2、在年度财务计划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经营情况或机构、人员情况发生变化,财务收支计划调整较大的,应报局审核备案。

3、各单位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五、结余和利润分配。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的结余分配,按财政部门规定提取职工福利等各项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集中或调剂使用;专项基金结存不参与结余分配,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其他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一律上报主管局核定。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单位的税后利润分配按本单位与局签订的《经济目标考核责任书》规定执行。

六、资产管理。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销。

()各单位及举办的企业(经营实体)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担保、出借国有资产和拆借资金,如确需产生以上经济活动的应报主管局审核同意。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开设账户,单位内部的非财务部门不得另行开设账户(不含社团组织)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兰溪市水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国有资产管理。

七、负债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组织清理,努力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偿还、缴纳。

八、财务清算。

()局属各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成立的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bb4179ee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