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学会财务管理,保障学会健康发展,根据学会《章程》,特制定中国系统工程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学会章程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二条 凡学会分支机构以外单位,以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名义举办的活动,须由学会领导同意,双方签署合同后方能举办。 第三条 活动所收取的经费根据项目性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四条 如未经学会同意,并双方未签署合同,以学会名义举办的活动,有损学会名誉等,学会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对设立项目专项经费的合理支出,按照国家社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会财务制度执行。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第六条 学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学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4、学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七条 学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学会的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等; 2.学会主办的各类活动费用; 3.其他各项正常开支。 第八条 学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九条 报销单据要分类粘贴,填写的报销单要归类清楚,写明经费来源,大、小写,报销人等。对于填写不完整的报销单财务处有权不予审核报销。 第十条 国内差旅费的报销均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探亲的差旅费要填写报销单。 第十一条 领取的各项劳务费用一律附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的一律不予付款。 第十二条 在财务申请的支票必须在15天之内报销,否则不予再申请支票。 第十三条 常用的大小写如下: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1、元、角后要加整字; 2、分后不加整字; 3、大写字母要顶头写,前面不能空格。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学会 20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229f1974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