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 )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顺利实现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根据集团 公司各项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坚持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的原则,实行货 币资金预算管理。 1、财务部根据当期销售资金回笼计划和集团公司拨付流动资金,按生 产经营、工程、生活福利及其他顺序编制当期资金支出计划,报公司 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计划款项实际支出时,经办部门应提出付款申请,报计划财务部审 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凡单笔金额超出 1000 元的材料、设备、工 程及劳务等款项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否则财务可以拒绝支付。 3、集团公司下拨资金明确作为清欠基建工程尾款的,财务部应严格做 到专款专用,并视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分单位均匀支付。 4、公司所属各部门,实行收支 “两条线 ”管理。各部门所实现的收入和 发生的支出必须纳入公司财务核算。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所 得收入采取转存、私吞、坐支、私设小金库等形式截留或挪用。凡违 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未上缴至公司财务的各项收入(包 括押金、罚款),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销售部应加强货款催收回笼工作,避免呆坏账发生,当年形成的应 收账款回笼率不得低于 90%,公司将按《销售承包管理办法》对此给 予考核。以前年度形成应收账款,销售部应加大清欠力度,当年清欠 比例不得低于年初应收账款余额的 80%。 6、销售部门的各项费用支出应根据销售考核情况有计划地列支,并从 其销售提成中如实扣减。其费用支出在公司领导监督下,由销售部自 主控制,其他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要求从中列支费用。相关规定按 照《销售承包管理办法》和《销售部营销管理方案》执行。 二、备用金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7c3b325d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