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交易结算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内部交易结算流程,促进全员营销、多品类业务组合销售。同时划清各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以实际成本与内部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衡量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内部优先及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集团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二、按劳分配及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参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核算主体均拥有分享最终产品收益的权利,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确定收入归属及收益分配比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专业术语 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服务交易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 管理部门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及评审,内部采购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损益的核算。 第六条 管理内容 一、内部结算定价方法 1、计划成本加价法:以产品计划成本为基准,按照生产各工序的平均内部利润加成作为内部结算价。适用于标准化定价的教辅产品。 2、内部协商定价法:双方或多方根据成本核算及实际耗费情况,共同商定相对合理的结算价格,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或弥补。适用于非标准定价的培训服务。 3、内部摊销法:以产品的采购价为基础,按照受众人数或受众数量分摊采购成本。适用于房租、水电费、办公设备、及其他公用资源。 二、内部结算价格表 见附件一。 三、内部结算机制 1、结算周期 按自然月1日-30(31)日 发生的内部采购或服务项目做结算 2、结算方式 次月5日内对公账户结算 3、结算依据 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见附件二)据实结算,以购销双方签字为准。 4、结算流程 1)购买方根据客户或内部部门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双方按内部结算价格表,或自行商定交易价格,签订内部交易结算单,报财务部门备案。 3)交易完成,财务部门依据内部交易结算单,确认内部结算收入,分配内部结算成本,划转内部结算收益。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24363adf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