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室及收银台安全管理制度 一、 财务室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明确会计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提高警惕,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 未经许可非收银部人员禁止进入收银中心 三、 收银中心除当班收银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能进入,特殊情况除外; 四、 进入收银中心人员必须随手关门; 五、 进出收银中心时,如发现防盗门出现不能关闭现象,应及时通知防损部及维修部,并做好抢修工作; 六、 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窗。自觉布下防盗警报器,以防万一 七、 重点区域安装监控装置; 八、 财务室库存过夜现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限额800元。 九、 尽量使用支票和网上银行进行收付 十、 工资奖金的发放一律使用银行卡,超过限额的报销一律用网银打入银行卡 十一、 财务室提取或送存现金须固定专人,万元以上需有专车接送。临时性大量现金存放过夜,需向领导汇报派专人值班守护。 十二、 公司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十三、 公司与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签订财务室安全承包责任书,落实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45ffed5c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