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工 业 大 学 教 务 处 工大教发[2010]001号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能够积极选修辅修专业,充分利用学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由开办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辅修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辅修专业一般应设置25-30个课程学分,在3-4个学期内完成。 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分为单独开班和随班上课两种,学生选修人数达15人以上的专业,学院应单独开班;学生选修人数不足15人的,可采用学生个人随现有教学班修读。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单独编班上课的辅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 二、学生申请修读的条件和要求 (一)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较好并学有余力; 1 3.符合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辅修专业的开设要求: 1.辅修专业一般在本年级的第4或第5学期开设; 2.学生自愿申请,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3.原则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辅修专业。 三、修读过程的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首先保证学好主修专业课程。 3.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 4.学生因故未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其所获得的辅修课程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可充抵主修专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任选课的学分。 5.学生在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修读了学分要求不低于辅修专业的相同课程,可以免修该辅修课程,学生凭课程成绩单和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6.辅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不计入学分通过率和加权平均分的计算。 7.学生修读的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选择重修,也可参加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补考课程不办缓考,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8.补考成绩不及格按补考实际成绩记载,及格及60分以上成绩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0386e8ae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