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0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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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06.02.10 2006.02.10 浙教学[2006]23

高等教育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教学[2006]23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单位:

2006年我省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7.6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1万人,本科生7万人,专科(高职)毕业生9.6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26.0%75.4%27.5%21.3%,毕业生总量和增量再创新高,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是200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核心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持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就业人数增长,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方面取得实效。

要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把就业工作、就业状况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投入,确保就业工作必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和场地等条件到位,为实现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各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社会需求分析和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认真落实招生规模、学科专业结构、学


位点设置等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有关政策,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就业状况,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和社会实践,提高毕业生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高等职业院校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积极推广“订单式”培养,开展双证书教育,把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更多地为基层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实用人才。

三、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组织更多力量,加大需求信息的收集力度,千方百计为毕业生提供充分的需求信息,努力为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合作,共同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沟通,逐步建立起有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平台。

要特别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困难,满腔热情地帮助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要特别关注优秀毕业生就业,引导学生奋发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要特别关注大学生志愿者完成志愿服务后的就业问题,继续为他们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导向作用。

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管理工作。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户口、档案迁往单位所在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和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档案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四、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加大统筹力度,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要在已有的市场内开设不同类别的专业市场,提高需求对接的针对性,既方便毕业生求职择业,也帮助用人单位招聘合适的毕业生。高校要不断完善校内就业市场,发挥校内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招聘活动,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

严格控制招聘会规模,增强针对性,提高成功率。要特别注意招聘现场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对发布虚假信息,利用招聘毕业生进行欺骗、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制止并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为契机,深入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高校要针对大学生的特点,结合贯彻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把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毕业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就业教育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引导学生树立报效祖国、志


在四方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全面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充分发挥就业指导课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必须将就业指导课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必需的课时,要进一步充实就业指导内容,将职业生涯规划、素质能力测评、就业观念教育、就业心理引导、择业方法技巧训练、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有机统一起来,充实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体系。要建立就业指导教研室等教研机构,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就业指导水平。要想方设法改进教学方法,扩大教育渠道。既要抓好集体授课,更要做好个别指导和咨询,采取值班接待、个别谈话、专线电话、互联网等途径,为每位有就业需求的毕业生提供有效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学校要按照就业指导的客观规律,充分尊重就业指导教师的劳动,在职称评定、职务晋级、收入分配等方面与其他专业课教师同等对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方法

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汇总审核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就业信息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高等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就业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收集就业证明,认真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方法和公布方式,使其更加客观、真实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在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好作用。

00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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