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穗教体卫艺[2011]1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8.31 【实施日期】2011.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1〕1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托幼机构: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粤食药监〔2011〕178号)文件要求,为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健康,现就加强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安全,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与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沟通,坚持预 1 / 2 防为主、明确责任、综合管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全面开展自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05bb8b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