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教发[2009]47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10.13 【实施日期】2009.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穗教发〔2009〕47号) 各区、县级市语委办,局属各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粤教语〔2009〕16号)的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在凝聚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2009年9月,我市举办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在各区(县级市)语委办、各中小学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大赛圆满结束。大赛评选出诗词组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5名;散文组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团体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9个。 1 / 2 希望各区(县级市)语委办、各学校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 特此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获 奖 名 单 个人奖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4b3bdd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