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心理中心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5年新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心理中心本科教学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与考核小组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宁维卫、陈华 成员:柯小君、雷鸣、肖放 秘书:吴顺领 (二)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陈华 成员:雷鸣、柯小君、肖放、汪小容、高飞、樊菊 秘书:吴顺领 二、 学院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应用心理学只有一个专业,没有大类内分专业的实施细则。 三、 转专业实施细则 1、申请人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5年新修订)规定的基本要求,了解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培养要求,品学兼优,学习刻苦,身体健康,热爱心理学学科,愿意在该学科领域进一步学习和广泛应用;具有踏实严谨的学习态度和治学精神;遵循学术伦理;认真学习,能保质保量完成专业学习。 2、申请人在其本专业所学的课程全部合格;英语四级已过;需要全部修完转专业准入课程,见下表。 附表:转专业准入课程明细 学院 专业 准入课程名称 课程 课程 备注 学分 代码 心理教育系 心理教育系 心理教育系 应用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Ⅰ 应用心理学 高等数学DⅠ 应用心理学 高等数学DⅡ 2 3 2 3、考核方式:初步审核+面试。 4、考核内容:学生主干课成绩、大学入学考试成绩、英语水平、大学期间学生所在专业的排名情况、专业认识、专业兴趣、综合素质。 四、 转专业咨询方式 1、成都校区(仅限成都校区本科生) 咨询地点:犀浦校区心理中心办公室X5323 咨询电话:66367814 心理教育系(心理中心)2017年12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a40d72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