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台账 (参考文本) 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一、 车辆选购管理制度 1、 选购车辆时应根据当地运输市场状况和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论证,重点考察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环保性及维修方便性,选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车辆发展规划、满足实际需求的车辆。 2、 选购的车辆满足《中华人民某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3、 选购中高级客车时,选择交通部、我省及其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发布推荐的中高级客车车型;选购货运车辆时,优先选择交通部对社会发布的推荐车型。 二、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 出厂新车投入使用前,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2、 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营运客车等级核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部分推荐表格式样见附件。 3、 妥善保管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的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4、规模较小企业的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可由其委托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 5、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完整移交车辆技术档案。 三、车辆维护制度。 1、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2、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的车辆维护作业。 3、一级维护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的车辆维护作业。 4、二级维护是除进行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的车辆 维护作业。 5、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二级维护按期执行。维护作业项目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X》(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或原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无漏项或减项作业,符合技术要求。 6、 车辆二级维护应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具有整车维修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护作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护作业时应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 7、车辆二级维护按间隔时间进行,每4个月一次。 8、 日常维护是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一级维护是车辆每运行2—3千千米进行一次。 9、 车辆维护实行合同制,承、托修双方应签订维修合同,实行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10、 道路运输车辆经封存后启封使用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封存3个月以上启封使用时进行二级维护。 11、车辆进行换季维护工作。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冬季应采取预热、保温、防冻、防滑措施;夏季应采取降温、防爆、防气阻等措施。 12、换季维护结合二级维护进行,换用冬、夏季润滑油(脂),检查、调整油、电路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10c535be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