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路市教育局2号楼7号店竞价 招租投诉》的复函 李兰英同志: 你关于《和平路市教育局2号楼7号店竞价招租投诉》的函我中心已收到,经我中心核查,你所反映的情况不实,我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公开竞价招租房产须知》第六条 竞租手续“1、有意参加竞租者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租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授权书应经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或公证处公证。” 此复 附件: 1、《公开竞价招租房产须知》(编号:LYZZ2011-10)肆张; 2、《竞价招租一览表》壹张; 3、《承诺书》复印件壹张、《公证书》复印件叁张; 4、简浩金、余龙凤身份证复印件各壹张; 5、现金交款单、收款收据复印件壹张; 6、《中标确认书》复印件壹张。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抄送:龙岩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b7d9d1b9f3f90f76c61b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