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为规范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教育局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各自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同时上报县局安监股。 (三)首问负责制。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对群众投诉举报有案及时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上报,同时将处理进程告知投诉举报人和县局安监股。 (四)限时办结制。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对涉及群体性中毒、腹泻等紧急重大事件,要急事急办,立即上报县局和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单位以最快速度进行处理。一般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署名投诉举报人和县局学生营养办公室。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226463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