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劳用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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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口乡渠口村两劳用工制度

一、实行“两工”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本村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两工”使用预算方案,“两工”预算任务和以资代劳的数量、金额分解落实到户,年终以队为单位进行决算,低于实际出工平均数的农户可采取以资代劳款找平或下年出工补足;多出工农户其超出部分或用以资代劳款予以补偿,或充抵下年度“两工”任务,具体结算办法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用工登记制度。以村()为单位,采取“按劳编号,依次出工,登记造册,年终结算”的办法,规范用工管理,杜绝乱派工、乱用工。农户按规定出的工,应及时登记进册。己交纳以资代劳款的,也应按标准工日登记注册,年终以队为单位与农户结算。

三、实行公开监督制度。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用工情况及以资代劳款的使用情况,要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村组派工应利用村()务公开栏或开会说明等多种形式公布出工人员名单。年终应公布农户“两工”的实际出工数量、以资代劳款实际使用金额、使用项目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我乡每年年终应对以资代劳款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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