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采购规定 (1)世界银行贷款工程招标选购文件 世界银行贷款工程招标选购的法律文件是《贷款协定》《Loan Agreement》和《工程协定》《Project Agreement》,其中对招标选购进展了简要规定,具体规定则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选购指南》(简称《货物和工程选购指南》)《Guidelines:Procurement under IBRD Loans and IDA Credits》和《世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用询问人指南》(简称《询问效劳选购指南》)《Guidelines:Selection and Employment of Consuhants by World Bank Borrowers》。(下文在没有特地指名时,“选购指南”均指以上两个指南)。“选购指南”原文为英文,解释以英文为准。世界银行贷款工程贷款协定和工程协定中有关选购的规定无选购方法和审查的详细说明,仅仅指明所适用的“选购指南”的有关章节,以精简《贷款协定》和《工程协定》的篇幅。《贷款协定》和《工程协定》必需与“选购指南”共同阅读和使用才完整。 有关世界银行贷款工程招标选购的文件还有贷款工程评估报告(PAD)附录“选购”,工程单位编制的“选购打算”,世界银行贷款选购政策(OPll),程序(BPll),标准招标文件(SBD)和选购手册等。 世界银行贷款工程招标选购必需使用世界银行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SBD),并通过详细贷款工程的招标文件的条款对适用法律进展规定,借款国可以选择适用本国法律。由于中国的《招标投标法》与世界银行的规定不完全相符,世界银行贷款工程的贷款协定中一般都有限制国内招标方法的条文,如工程和货物的评标要采纳最低评标价法,资格预审要采纳“通过/不通过法”,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数量和投标人少于3家可以开标等。 (2)世界银行贷款工程选购规定 《货物和工程选购指南》第1.2条规定,世界银行贷款工程的选购政策是经济、有效、透亮,为成员国机构供应竞争时机,鼓舞借款国进展本国产业。鼓舞借款国进展本国产业的方法是借款国的承包商、询问人和借款国制造的产品在国际竞争性招标评标时享受评标国内优待。世界银行贷款工程选购工程和货物的资格预审方法是通过或不通过的合格制,评标方法是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有资格和力量的最低评标价中标,询问效劳建议书评审则是技术和报价综合分的询问人中标。 《货物和工程选购指南》第1.5条规定,全部和局部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合同必需根据世界银行选购指南的规定选购,对于不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合同可以根据其他程序(如借款国本国的政策和程序)选购,但必需使该合同选购的结果(质量,时间,价格)使贷款工程得到有效实施,与工程的其他局部协调,不对工程的经济性和财务可行性造成不利影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112aac84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