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合作的结晶 ——回忆日语教师培训工作—— 张国强 坚持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方针为我国中等教育中的外语教学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在促进外语教学发展的各项活动中,注意加大外语教师培训工作的力度,深化外语教育改革的理念,推进和发展英语、俄语、日语师资队伍的建设,以适应社会进步对外语人才的迫切需要。 1995年4月,日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事务局局长来北京拜会了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刘道义和学会日语部负责人张国强。会谈中,日方认为培训中学日语教师的研修活动显得十分重要,提出和中方共同举办培训中学日语教师的设想。 学会认为,和日本民间友好团体合作培训中学日语教师,符合教育部对学会工作的要求,有利于我国中学日语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确立了由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日语部和日方共同主办暑期中学日语教师研修活动的方针。刘道义女士和张国强向自己所在单位——教育部直属机关人民教育出版社汇报了情况,社领导表示支持学会的这一对外合作。1996年3月27日,社领导在东京工作访问时,排除干扰再次明确表示支持学会和日方合作开展培训中学日语教师的工作。学会向主管部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汇报了这一情况,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支持。 1996年至2002年,我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日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真诚、友好合作,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的热情指导下,联合举办了七届暑期日语教师研修会。第一期至第三期,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个地区的日语教师都集中在一处培训,交通费开支很大,节约交通费可以使更多的日语教师参加学习,因此自第四期起培训工作在四地区同时进行。通过七期培训,近500名中学日语教师参加了学习,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真诚合作,友好磋商 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日语教师研修活动,中日双方就部分重大问题达成共识。 1.日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台湾是中国的领土等应有正确的认识; 2.教材及赠送的日语教育图书(含地图)中不能出现和我国国情相违背的内容,授课内容、讲解都要符合我国的社会体制。讲学中不涉及和日语教学无关的问题; 3.日语教师的培训工作应符合我国教育部对中学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学内容 1 要遵循日语教学大纲、密切结合现行教材; 4.日方要选派对我国友好并了解我国日语教育情况的日语教育专家来华讲课,以便取得全面培训的实际效果; 5.培训的组织工作由中日双方友好磋商,中日教师应互相尊重; 6.考虑到中方教师的工资水平和城市生活费用,学会希望日方承担培训期间的教学、生活费用。日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尽一切努力解决经费问题。 二、主要的收获 参加学习的教师一致认为∶通过这样的学习,等于得到了在日本短期培训的机会,共同的主要收获有以下几点∶ 1.自身的日语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2.日语教育理念发生了变化。学习了日语教学法,教学水平有很大的进步。回校后可立竿见影地运用到教学工作中去; 3.从日语教育专家的身上学到了日本教师的敬业精神; 4.了解了各地日语教育的信息,开拓了视野; 5.理解了语言教学和文化理解的关系; 6.中日教师为中日友好作出了努力。我国的日语教师和在当地工作的日本友人多次联欢,和大学日语教师交流,并和在日本高中教汉语的日本教师热情交谈,建立友好关系和姐妹学校等; 7.得到了研修用的教材和部分日语教育图书(辞典、各类教科书、录音带),部分地改善了教学条件; 8.各教育学院的教学设备也相应得到了改善,部分省市日语教研员得到了赴日本短期学习两个月至半年的机会。 中国中等学校的七届日语教师研修会是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自治区的教委(教育厅)、教育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展开的。特别是教育学院,不仅保障了教学设备的提供,还妥善地安排好了中日教师和学员的生活及其他活动,使研修会顺利地完成了预定的计划。 上述地区政府的有关领导高度评价日语教师研修会,省领导和教委负责同志接见了日方的日语教育专家,部分领导还参加了开幕式,使日语教师得到了极大的鼓舞。 每年培训期间,我学会日语部都要考察各地区的情况,随时通报有关精神,指出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提出建议,听取各地教师的意见,传达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的有关工作要求。 我们认为,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日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友好合作,取得了 2 卓有成效的成绩。 在结束本文时,我代表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向日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以及为培训中国中学日语教师作出贡献和努力的日本友好团体、单位、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殷切希望中日双方继续合作为中国中等教育中的日语教育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dd616ec8d376eeafaa31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