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中心财务管理要认真执行勤俭办事、开源节流的方针,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进行。 二、中心各项支出,实行“局统管、中心主任负责”的原则。凡属于业务经费支出都要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事前不申请领导同意,擅自作主支出的各类费用不予报销。重大项目开支由中心领导报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会议费。会议费支出按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执行。 四、差旅费。各科室差旅费凭上级会议通知单及实际工作安排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签。 五、电话费。实行限额包干办法。由中心综合办根据局机关要求与电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超支部分由话机所在科室负责人承担,从年底奖金中扣除。 六、招待费。实行事前报告、集中管理的办法。中心公务来客招待一律经中心主任同意后再报局机关统一安排,中心陪客人员同时签字注明事由。其它因特殊情况未经局机关统一安第 1 页 共 2 页 排的,报经中心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办安排招待。未经中心主任同意所发生的各类招待费、加班费一律不予报销。 七、办公用品。实行计价定量分配方法,每季度末由各科室填写并向中心综合办提交办公用品申领单。综合办编制购买计划 报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根据标准购置、发放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各科室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和易耗品,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八、车辆维修燃料费。按照中心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九、借款。差旅费借款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本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中心主任审批。外出开会、参加各种学习班需持会议通知,经中心领导批准,综合办根据会议地点及时间等核定借款数额。借款500元以上者,应提前2天报综合办。 十、报销。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返回一周内办理,逾期不报由综合办催办,超过30天不报者由综合办追回借款;购物报销应持正规发票申签后换借据,否则不予报销。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faac5a86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