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业管理学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3-02-04 13:02: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山西工业管理学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合法、真实、安全。

第三条 廉政档案收集的重点对象是学校中层干部(含非党员干部),由纪检室负责建档和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

第四条 廉政档案的内容:

(一)学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 (二)学校中层干部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 (三)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四)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

(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六)其它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包括:学校中层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拒收或上交礼品礼金情况及有关材料、

1




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廉政方面受表彰奖励情况及有关材料等;

(七)其它应归入廉政档案的材料。 第五条 廉政档案材料收集:

(一)学校纪检室负责廉政档案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及时补充、动态更新;

(二)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各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条 廉政档案运用范围:

(一)为培养、推荐、提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二)为对中层干部实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及进行组织处理等提供依据;

(三)为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提供依据; (四)为巡视巡查、问题线索处置、追责问责等提供依据; (五)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六)为分析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提供依据;

(七)为分析研判学校政治生态情况提供依据 第七条 廉政档案管理要求:

(一)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按件整理归档,动态更新;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f248dd09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