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使财务工作进一不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局财务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严格实施“一费制”的收费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严格《会计法》依照会计制度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熟练业务,按时结算。 二、 会计人员、结帐员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办事,尽职尽责,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绝。 三、 大力开展资源节流,开动脑筋多统筹经费,努力搞好教育自救。 四、 所有收支单据、财务帐项均由会计经营,做到帐目公开,不设小金库。 五、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所有单据由会计主管,一人签字报支。 六、 坚持民主理财,加强内部监督,实行财务公开: 1、 财务收支做到事先有计划、事事有监督、事后有考核。 2、 会计员、报帐员参与本校财务活动的全过程。 七、 学校200元以下的开支经校长批准,100元以下经分管校长批准,50元以下经总务主任批准,200元以上经校委会批准。 八、 学校修建、维修、购置等一次性支出2000元以下由校委会决定,2000元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九、 各种帐项要齐全,日清月结,如期报帐。 十、 会计员和主管人员不得随意出借或挪用公款。 十一、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少花钱多办事。 十二、 来人待客尽量从简,吃便饭,不搞宴席招待,一般由校长和分管校长陪餐。 十三、 凡调出人员,在交清各种手续(财产、图书资料等)后,方可办理其离校手续,造成遗留由经办人负责。 十四、 购置物品要物票相符,数量、质量、价格、要准,不得弄虚作假。 十五、 严禁各年级或个人滥搭配资料,不乱收任何费用,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十六、十七、 本制度从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起执行。 解释权属校委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0e643a0912a216147929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