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所有用车经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司机方能出车。 2、公司交安委建立健全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并根据工作实际拟定车辆的购置、报废意见,办理车辆的各类证件和年审缴费等手续。交安委主任负责车辆修理、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3、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4、非因工作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担。 5、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主任及经理同意。 6、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交回办公室。 7、长途行车须由专职有经验的驾驶员驾驶,以确保车辆安全,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8、车辆原则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在外停车需经领导同意。停放它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9、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必须向办公室报告。 二、车辆维修 1、驾车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配件及其他物品完好无损。 2、车辆维修前须经办公室及交安委审核后签出意见方能维修。 3、车辆保养及维修原则上在业修理厂定点维修,维修时由驾驶人员提出计划(填维修计划审批单),由交安委及办公室主任审核,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予以维修,车辆保养维修时管理人员应到修理场做好参与协调工作。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维修完毕,驾驶员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异地应急修理时必须电话报告交安委主任,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先修复,回单位后补签维修审批单。 三、车辆各种税费手续及其他 1、车辆的各种税费手续由交安委统一办理。高速公路通行费须注明事由。 2、驾驶人员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 3、车辆的油耗费用由交安委监督核算,月结月清。公司车辆加油原则上实行定额加油制度,办公室主任审核。因公务外出加油,须先告之办公室主任,驾驶员填写车辆行程及加油登记表,外出公务结束后加油发票经驾驶员本人签字证明,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予以报销。 四、车辆使用 1、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车辆维护和保养要严格执行三检、四勤,防止四漏,即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清洁、勤紧固、勤润滑、勤调整。防止漏油、漏水、漏电、漏气。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车辆出车须携带驾驶证等各种证、照。 3、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车。 7、驾驶员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随叫随到,不擅离岗位,搞好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开私车。 8、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注意节约油料 9、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 10、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aa039e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