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收入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农民工工资收入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摘 要:根据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和从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为现代一元经济的主要途径,但中国的现实情况却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同时存在。这就形成了理论与现实的悖论。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农民工的方式转移,在城镇获取的劳动报酬太低,并不能有效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国家应该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强有力措施来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关键词:收入差距;城乡;农民工;工资收入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1955年,库兹涅茨(Kuznets)提出著名的“倒U”型假说,认为收入差距会随着经济增长出现早期迅速扩大,而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再逐渐缩小的过程。Kuznets “倒U”假说只是一种经验性的实证研究,而众多的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发现利用横截面资料数据研究收入分配能够较好地支持“倒U”假说;而时间序列数据的检验结果却不支持这一假说。Kuznets 理论没有给出收入分配差距演化的真正内在机理。几乎同一时期,刘易斯(Lewis)提出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中刘易斯将一国经济分为现代城市部门和传统农业部门,认为二元经济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状,他把经济发展过程描述为现代部门不断扩张,传统部门逐渐萎缩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现代工业部门资本积累和从传统农业部门吸收劳动力和经济剩余来实现的。他重点考察了资本积累和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移的动态过程,在经济发展初期,传统部门土地资源有限,资本投入很少,而劳动力却大量剩余,其边际生产率为零,因此只要提供能够保证他们生存的低报酬就可以无限地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力从低收入的传统部门流向高收入的现代部门,而现代部门能够在维持低工资水平下获得足够的劳动力供给,通过资本的不断积累和规模扩张实现经济增长,收入差距会趋于扩大。当劳动力由无限供给变为稀缺要素时,传统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逐渐提高,工资水平也开始上升,同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对农产品的需求也将增加,农产品价格也会提高。所以,收入差距将随着经济增长趋于缓和,当大规模的传统部门剩余劳动力流动结束,二元经济也最终转变为一元经济。刘易斯模型在发展经济学理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该模型的提出标志着二元经济模型超越了思想阶段而形成为一种具有严格内部一致性的经济学理论。清晰地定义了二元经济结构,指出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的差异,描述了影响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国内学者根据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赵人伟、李实(1997)对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减小城乡收入差距,降低不平等。李实、赵人伟(1999)进一步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农民工外出打工赚取收入并且寄回家乡可以改善农村生产投资;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减少有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陈宗胜、黎德福(2006)通过构建一个简单的二元经济模型,从理论上说明农业与非农业两部门劳动产出比、分配系数比、劳动力负担人口比和城市化滞后是决定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城市化滞后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认为城市化滞后扩大城乡收入差距是因为农民工的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阀值。 二、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概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显著波动变化的过程,数据显示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差为209.8元,而到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6977元,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差为14833元。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是在波动中上升并呈迅速扩大之势。我们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城乡收入差距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城乡收入差距迅速缩小的阶段,城乡人均收入比由2.57迅速下降到1.86,下降了27.63%。这一时期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体制改革,改革的重心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提高农产品价格,使得农民收入增长较快,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慢于农村。第二个阶段:1985-1994年,城乡收入差距快速上升的阶段,城乡人均收入比由1.86上升到2.86,累计上升了53.76%。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这一时期改革的重心已经向城市转移,以放权让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改革使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加,而此时农村经济却陷入停滞不前的境况,农民增收相当缓慢,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第三个阶段:1994-1997年,城乡收入差距处于短暂的下降阶段,城乡收入比也下降到2.47。城乡收入差距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刺激农民收入的增长,使得城乡收入比下降了13.6%。但是政府不能无限制地提高农产品价格,所以收入差距的缩小只是持续了非常短暂的时间,此后城乡收入差距再一次进入持续上升阶段。第四个阶段:1997-2011年,城乡收入差距再度扩大,城乡收入比在2007年更是达到3.33的高点,之后有所缓和,收入差距是否已现拐点,学者们意见并不统一。与此同时,全国农民工规模却越来越大,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二元经济结构理论认为劳动力流动是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针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与劳动力流动规模同时扩大的现实情况,部分学者认为,是中国的农民工工资水平太低,没有达到影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阀值,所以不会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 三、农民工工资性收入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机理假设在某一时期我国城镇居民人口为m,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y;农村居民人口为n,家庭人均纯收入为x。同时有k个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工资水平为z,其中有h个农民工成为城镇人口,假定总有hy/x等价于:z其中:
可以看出,决定a的因素主要有3个,在传统农业部门就业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以及原先城乡人均收入比。相对于每年几亿农村流动的劳动力规模,真正能转变成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工数量还是相当少的,而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的扩大意味着在传统农业部门就业的人数越来越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非农部门就业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获得的报酬比在传统农业部门得到的收入要高得多,但是只要工资收入没有超过这个阀值,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并不能真正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四、结论和建议
劳动力流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主要是通过缩小两部门劳动力的报酬率来实现的,而目前我国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还是比较低的,无法通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来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政府必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人力资本来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改革户籍制度,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城镇居民。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实、岳希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J].理论参考,2005,(04.) [2] 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2004,(06).
[3] 蔡昉、万广华.中国转轨时期收入差距与贫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 樊士德、姜德波.劳动力流动与地区经济增长差距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11,(02).
[5] 陈宗胜、黎德福.二元经济、城市化滞后与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6] Li Cheng.Labor Mobility within China: Border Effects on Interregional Wage Differentials [J].China and World Economy, 2010,(03).
[7] Shen Kunrong, Yu Jixiang, Li Jian.Labor Mobility, Marketization and Urban Income Change: Potential Rural-Urban Harmonization or Not[J].Frontiers of Economics in China ,2011,(09).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a5eab6d5bbfd0a795673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