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货币资金管理 1. 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制作或取得收入凭证,所制收入凭证(发票或收据)上必须有缴款人和收款人的签章。 2. 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据。否则,不予支付。 3. 原则上所有款项的支出必须经主管会计审核签章后,出纳方可付款。 4. 出纳付款时,原则上应做到能用银行转账的款项,不得使用现金支出。 5. 任何款项的支付凭证上,必须有收款人签章。 6. 出纳必须将当日的收支,逐笔登记入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 7. 出纳必须及时地将所有有关收支凭证,交给主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8. 出纳必须在每月终结时。根据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 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 10. 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负责管理,不得随意使用。 11. 不得在有关收支空白原始凭证及其他空白纸张和文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12. 日库存备用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13. 原则上不准留现金在企业过夜,下班前应将存留现金存入银行。 14. 严禁私带公款出厂。 15. 严禁挪用公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任何借口挪用公款。 (二) 财务往来管理 廉洁奉公是员工的首要职业道德,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为维护企业利益,防止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财务守则,不得有特殊例外及人情,否则一切责任,概由经手人承担。 1. 支款规定 (1) 企业业务费用支出皆需要原始单据。 (2) 本企业业务需要之物品、文具、印刷品等,需提前填写请购单,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凭发票报销。 (3) 暂支款项均需填借支单,并注明该项实属业务成本用途,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经企业领导签署同意后支取,而该款正式记数时应写上收据编号。暂支款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注销。特殊情况需财务主管批准方可继续借取。严禁职工私自借支公款。 (4) 凡属各类成本,均需交回缴款收据,并尽量使用支票收据。 (5) 凡未能收齐支出款项,每月向部门主管及财务部报告处理。 2. 会计结账规定 (1) 每天下班前,各会计单位与仓库单位必须做好结账工作。 (2) 结账时,应将日结账单连同银行对账单,开出收据附发票全数交与财务部核对签收。 (3) 下班后,各会计单位之款项需存放于保险柜内,不得存放于抽屉内,否则遇劫或失盗,存放抽屉之款项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 其他财会规定 (1) 凡向财务部领取之收据簿、领料簿、入库存簿等,经领人负责保管,用完后如数将存根交回。 (2) 凡开出之收据和支票,需当天结清,并于下一工作日存入企业账户或报销。凡遗失之收据和支票,经手人负责按存根显示数目如数赔偿。已开出及发给客户之收据、副单及存根不得涂改,特殊情况需主管及财务部经理同意并签署。 (3) 所有原始单据需主管领导签名及对方签收盖章方能报销。 (三) 费用的报销管理 1. 差旅、招待费用报销 (1) 因工出差者,必须事先填写《出差救援登记表》,并报有关主管领导审批。 (2) 确需借款的,必须由经理审批,并报主管会计处,由主管会计根本资金状况和现金收支计划,签署具体借款金额后,出纳方可放款。 (3) 凡出差人员回厂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报销手续。(州内一个工作日) (4) 出差人员报销时,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签批后,连同《出差工作计划书》一并交由主管会计审核。 (5) 出差员工凭审核后的单证到出纳处报销。否则,出纳不得予以报销付款。 (6) 招待费应严格控制在营业总额的0.5%范围内。 (7) 一切招待费用必须由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8) 对不合理的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2. 其他费用报销 (1) 办公用品的购买,必须事先列出购买计划,填写请购单,注明购买原因。报主管人员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根本资金状况具体办理。 (2) 不得随意采购计划外办公用品,否则,财务人员应拒绝为其办理报销手续。 (3) 其他非常规费用的报销,必须由经理签批,主管会计审核,出纳方可付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2be0a5b8e9951e79b8927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