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7 19:08: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适用条款 GB/T 24001 4.4.6 GB/T 28001 4.4.6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职责、内容及措施、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机关、分公司、直接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198891日实施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931126日施行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机关卫生所负责女职工保健管理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 3.2 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待遇的管理工作。

33 各分公司、直接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34 机关工会负责对女职工保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接受女职工投诉,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4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4.1《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 4.2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高处架线作业;

4.3 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

- 1 -


公斤的作业.

4.4 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5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51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酞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5.2 作业场所放射性特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53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4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5.5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5.6 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5.7 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7个月以上含(含7个月)一般不得上夜班.

6 工作场所卫生设施

6.1 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 。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工作的单位的女职工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6.2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建立孕妇休息室;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妊娠满7个月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63 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哺乳室. 6.4 女职工浴室要淋浴化,厕所要求蹲位。

7 有关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其及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8 健康检查

81 每年应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和乳腺疾病的检查,经常性开展妇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咨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27bd7fbb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