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2012年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 任 书 嘉禾县教育局 根据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规定,为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切实抓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2012年规范教育收费责任书。 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三家制定并经省政府批准的教育收费文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加强对学校教职工收费政策和纪律的教育;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养行为;严禁学校和教职工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和报刊;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等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教辅资料等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费;严禁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实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二、继续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禁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三、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乱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同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 四、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本校的乱收费行为,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依纪依法查处到位。 六、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学校经费不被挪用、乱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七、校长是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收费工作负全部责任。学校因乱收费引发一起以上不稳定事件,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主要负责同志到县教育局作检讨并追究其责任,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县教育局,一份单位留存。年内第一责任人变更的,由继任人负责本责任书的实施。 嘉禾县教育局局长(盖章): 学校校长(签名): 二O一二年三月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36210e1a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