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声明书 吉林汇泽会计师事务所并 注册会计师: 本声明书是针对你们审计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而提供的。审计的目的是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 尽我们所知,并在作出了必要的查询和了解后,我们确认: 一、财务报表 1.我们已履行2015年 月 日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提及的责任,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公允反映; 2.在作出会计估计时使用的重大假设(包括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假设)是合理的; 3.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作出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有需要调整或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都已得到调整或披露; 5.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均不重大。未更正错报汇总表附在本声明前后; 二、提供的信息 7.我们已向你们提供的工作条件: (1)允许接触我们注意到的、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 (2)提供你们基于审计目的要求我们提供的其他信息; (3)允许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都接触你们认为必要的本公司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8.所有交易均已记录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9.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由于舞弊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报告结果; 10.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可能影响本公司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涉及本公司的: (1)管理层; (2)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 (3)其他人员(在舞弊行为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 11.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从现任和前任员工、分析师、监管机构等方面获知的、影响财务报表的舞弊指控或舞弊嫌疑的所有信息; 12.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所有已知的、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3.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4.其他任何事项 附: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在本指南中予以省略) 公司管理层 (签名并盖章) 二○一五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85518f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