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房屋建筑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及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修缮责任。业主承担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维修责任。 物业管理就是物业管理经营专业机构人员,受物业所有人(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或契约,运用现代化的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保养技术,物业的产权性质决定了一项物业往往有多个产权单位或个人,而一项物业本身又是整体结构相连的,其设备也互相贯通,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这就决定了物业管理只能通过统一、综合的管理,才能使物业与环境相协调,充分发挥物业的功能作用,而不能继续沿用传统房产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具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完成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本行业自身的专业特色以外,在市场地位、经营运作、法律地位等方面和其他企业一样,都要遵循企业法人讲究质量、信誉、效益等市场竞争法则。所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它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中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5f094400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