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清理整治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领域无证无照非法办学行为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深教[2005]34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5.08.18 【实施日期】2005.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清理整治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领域无证无照非法办学行为的通知 (深教〔2005〕344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部署,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 》(深府〔2005〕12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对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领域无证无照非法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的现状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对成人教育市场的规范管理,1994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对我市成人教育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 1 / 2 用。2004年全市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后,我市结合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作,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了核查和整顿,现已为167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换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但是,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领域的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具体表现在:一些有证有照的合法办学机构超范围办学,乱收费,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教学点,或者把教学点转租、承包给他人经营,收取管理费;一些无证无照的机构非法办学,有的机构条件很差,安全隐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876e76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