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问题 一、评价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二、评价范围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二章第六条(一)至(四)项,企业自愿、自主评价。 三、评价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记 (二)企业自主评价 详细程序参考群共享文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 (三)形式审查 1、东湖开发区内的企业(企业注册地请选择东湖高新区)由东湖开发区科创局负责,电话67880143 2、其它区的企业由武汉市科技局负责形式审查,注册信息一般1-2个工作日完成,联系电话:65692203 3、处理结果为:等待省主管部门确认,为形式审查结束;后期工作由湖北省高新中心负责,主要为信息汇总、名单公示、入库公告,初步了解2018年1月后启动。 四、其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入库企业应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系统内主动更新信息,经审核、公示后取得新年度“登记编号”。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204b74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