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 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 第三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 于2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 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cc2ad13186bceb19e8bb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