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石油服务企业协会 协会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协会的具体实际,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特制定本报销制度。报销人员报销时应严格执行协会制定的审批管理制度 一、报销审批监控程序 1、协会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并统一由秘书处以电邮方式将询价单或报价单报会长审核。会长批复后秘书处将购物、会务餐饮、会务住宿或其它报销凭单扫描并发送至在不同单位工作的会长、监事、出纳和会计。会长审核批复至上述各成员后,出纳将其报销费用汇至监事档口。在监事确认后,将其所汇款项解锁汇至报销人员指定账户。 2、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财务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秘书处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秘书处按计划统一购买。 3、报销须按协会报销规定办理。 4、财务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秘书处和会长。 5、费用报销当事人填好报销单,秘书长、监事、会长签字,交财务记账。 二、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协会出差(包括异地会务,考察等)人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出差。 2、协会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填写报销单,连同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分别到秘书处和财务部报销。 3、协会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协会规定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3年9月23日规定并结合协会实际,住宿费:单人(含顾问)去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4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会长批准方可报销。 5、交通费:协会职员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应购买普通舱的折扣票。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应搭乘车,船交通工具。出差人员长途出差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6、伙食或其它费用: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00元。 (二)、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协会职员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或地铁,如确应乘坐出租车,应在报销单上注明,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三)、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左上角处),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三、报销时间 购买材料、会务餐饮、差旅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报销其他费用,必须在费用发生之日的本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四、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 2、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 深圳市海洋石油服务企业协会 2013年11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b127d1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