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6.19 • 【字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函〔2021〕61号 • 【施行日期】2021.06.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报审《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原则同意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进一步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要支持泰达控股继续承担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支持泰达控股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主体之一,运用相关城市更新项目开发政策,创新业务模式,加快土地和房产资源盘活利用;支持泰达控股以市场主体地位,参与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7875e9d3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