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之剑】参加巡察发现的四个问题,不吐不快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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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之剑】参加巡察发现的四个问题,不吐不快772

巡察工作急待加强与创新

中纪委网站628日刊发系列文章【深化政治巡察 发挥利剑作用】(二),标题为《巡察发现管党治党方面问题20.3万个 推动主体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神经末梢》,文中列举了湖南省湘潭市委政法委“党的领导弱化,履行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不够充分”、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委管党治党重部署轻落实、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实效、重机关轻基层”,及江西省武宁县泉口镇党委“党的建设缺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村财务管理不力”等情况。从全国范围来看,这几个地方的突出问题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去年底至今,我连续两次被抽调到县委巡察组,先后参与对两个部门的政治巡察工作。如今两轮巡察都已结束,我得以从整体视角审视和总结所经历的巡察工作,心里很多感受,不吐不快。

感受一:党的领导普遍弱化。

部门党的领导弱化,表现为:中心组学习不正常,走过场,摆形式;工作安排多以政代党,极少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机构僵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正常换届;组织生活不正常,部分党员不清楚自己在哪个党支部,党费交纳不及时或者不足额,等等。由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化,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的忠诚度大大降低,不愿学习,懒政、怠政现象普遍,廉政问题多发,有的部门甚至发生刑事案件。

感受二:纪检监督表现不力。

主要表现为: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或者缺失;纪检监督缺乏主动性,有应付现象;纪检监督乏力,有时“隔靴搔痒”,不敢触及问题的实质,怕得罪人;纪检干部学习能力不足,无法开展深层次和专业层面的监督;财务管理混乱,徇私舞弊行为比比皆是,等等。由于监督力量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无视党纪政纪,违规违纪现象多发,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个别案例触目惊心。


感受三:中层干部权力任性。

主要表现为:一些中层干部以及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手握实权,肆意妄为;主观上千方百计套取国家资金,中饱私囊,有的数额还比较大;有的和群众内外策应勾结,监守自盗;有的近水楼台,利益先沾,等等。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多发,既败坏了部门形象,又伤害了广大群众的心,群众敢努不敢言。

感受四:巡察结果转化缓慢。

在巡察过程中,许多问题经过深入摸排,线索和证据都基本“做实”,由于巡察组没有执行权,所以基本“做实”的线索必须在巡察工作结束时移交给纪委。固然,我们不能排除上交的个别线索经查后不实或者证据不足,但多数线索应该能够立案。然而一段时间过去了,有问题的人员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巡察工作呈现出有始无终、不了了之的现象,巡察之于问题人员似乎无关痛痒。

针对以上情况,为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我个人认为,巡察工作应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与创新:

一是强化巡察“回头看”制度。由原巡察组人员参与进行,重点查看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效果;

二是建立案件查处反馈制度。线索的查处情况,由查办主体向巡察组进行集中反馈,接受巡察组监督;

三是创新巡察人员管理制度。巡察人员应相对固定,必要时纳入纪委干部序列,落实相关待遇,消除巡察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是深化跨区域巡察制度。应积极向上级纪委反映基层人际关系复杂的实情,促进跨区域巡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争取巡察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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