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二、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部门(各股室、、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三、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四、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00-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六、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七、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八、支票管理 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九、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27772b482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