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 文件 邯郸市教育工会 邯工教宇(2007)002号. 关于做好“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教体局(教育局)、教育工会,对口单位教育 科(处)、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科教兴市战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和谐邯郸”培养教育人才,鼓励教师世代献身教育事业,并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光荣从教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通知》(冀教工[2 0 0 7]1号)要求,现将我市关于做好“优秀教育世家”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已获得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直系(指家庭成员有血缘关系的,如:本人、父亲、祖父或祖母;本人、母亲、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余均不视为直系.)连续三代(含三代)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有所在学校证明),其中有一代仍在教学一线。 。 2、三代中,其中有一名成员获得过设区市(地)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三育人标兵等综合性荣誉号的家庭。 3、教育世家为双子女,子女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单独申报。 1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1、凡符合“优秀教育世家”条件的,本人向学校工会申请, 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公示(校内公示一周)、审查同意后,填写“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 0 0 0字以内,A 4纸打印,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和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及对口单位教育科(处)上报市教育工会审查;其它上报县 (市、区)教育工会,由县(市、区)文教体局(教育局)、教育工会审核后,报市教育工会。 2、请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工会及相关部门,务于4月5日前将“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事迹材料、申报名单统计表及评审工作总结(均用微机打印)、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一并报送市教育工会(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1 9号,市总工会311、312室),由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后,向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推荐。 3、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严格审查,按时按要求上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市成立由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领导和同志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军 副组长:刘军敏 刘士杰 组 员:周振峰 刘敬东 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认真负责地做好“优秀教育世家”的审查、推荐等各项工作。 联系人:刘军敏、刘敬东 联系电话:3128929 邯郸市教育局 邯郸市教育工会 二O O七年三月十三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a8d8f5f61fb7360b4c65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