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5]8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01 【实施日期】2015.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5〕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精神,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孵化器投资建设新型孵化载体,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高新区、大学科技 1 / 2 园和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园区要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以及商业设施等资源,为众创空间免费或低价提供专门场所。 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到2017年,全省设区的市及太原、长治国家高新区至少各建成3个众创空间,普通本科高校、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至少各建成1个众创空间,建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全省众创空间达到100个。 二、支持建立众创服务平台。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鼓励支持研发设计、科技金融、创业孵化、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众创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建立免费宽带、低价工位、免费开发工具和公共软件使用的新模式,探索众创空间运行的新机制。促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资源向创客、企业开放,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47043fe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