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国家旅游度假区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3]14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9 【实施日期】2013.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3〕14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发〔2009〕4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苏政发〔2011〕69号),提升全省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现就推进全省旅游度假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好江苏、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 1 / 3 全省旅游度假区规范发展、转型发展,壮大发展主体,促进项目实施,完善公共服务,努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齐全、生态环境良好的精品旅游度假区,增创我省旅游业发展新优势,为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坚持结构优化与项目引领相结合,坚持主体提升与融合发展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促进旅游度假区品牌化、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定位。 --旅游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充分发挥旅游度假区自然禀赋突出、旅游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增强旅游度假功能、丰富旅游度假产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进旅游国际化发展、打造旅游度假品牌等5个方面先行先试,为旅游业整体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旅游度假产业集聚区。牢牢把握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型的重要契机,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娱乐体验、文化创意、康体养生等核心产业,鼓励发展餐饮、购物、娱乐等配套产业,引导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旅游度假产业体系完备、地域特色鲜明的旅游度假胜地。 --旅游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坚持走资源集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旅游业态多元化发展,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实现旅游度假区绿色、低碳、和谐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业促进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四)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旅游度假区在产业融合、项目开发、环境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总数达到40家,5家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水平,环太湖地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度假胜地。全省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吸引过夜旅游者500万人次,总住宿接待设施床位数不低于4万张,平均停留天数不低于2天,吸引投资超过200亿元,吸纳就业5万人以 2 / 3 上。 (五)科学编制规划。高度重视规划在旅游度假区发展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旅游度假区规划体系建设。加快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进度,确保2013年年底前各省级旅游度假区全部启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按规定报批。旅游度假区各项规划应以突出自身特色、挖掘文化内涵、优化产业体系为原则,引导全省各地旅游度假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cdf127c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