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生资格考核的实施办法 (2007年8月修订) 为确保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培养过程的监督机制,增强和提高研究生的竞争意识和能力,必须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转入博士生资格考核(以下简称资格考核)制度,以较全面地考核其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核对象 所有硕博连读研究生均应参加资格考核。考核通过后才能取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二、考核时间安排与要求 资格考核应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考核对象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生资格考核审批表》(以下简称《考核审批表》)中的“本人申请”栏。填好后送交博士学科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教学秘书)。 2. 由学院教务秘书填写《考核审批表》中“已学课程学习情况”一栏,或打印已学课程成绩单。具体要求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在前3个学期完成38个学分以上的课程,所有课程考核合格,无补考与重修。其中应在第一学期通过硕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5分。 3. 由各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认真填写《考核审批表》。考核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几点说明: ①无故不参加资格考核者,作自动放弃硕博连读处理。 ②因病、因故无法按时参加资格考核者,应于规定的考核时间前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所在学院与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后可在第四学期开学初安排一次考核。 因本人原因拟终止硕博连读而不参加资格考核者,应于规定的考核时间结束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办理转培手续,即本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终止硕博连读的原因及申请转为攻读硕士学位,导师和学院签署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两部分: 1. 业务考核,即业务知识与能力(基础理论、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的考核。 2.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即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社会活动能力、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学术作风等方面的考核。 四、考核办法 1. 业务考核——分别进行口试与笔试。口试:针对第三学期所作专题报告进行口试与评分;口试也要结合今后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及所涉及的基础知识进行。笔试:以综合考试为宜,所涉及课程门数不宜过多(2—4门,以学位课为主,具体课程及考核小组成员由有关学院安排),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前由考核小组命题。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填写《考核审批表》中“业务考核”一栏。 2.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所在学院按考核内容与要求,由学院党政领导、导师,系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审批表》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情况”一栏。 五、成绩评定与处理 资格考核成绩按“通过”与“不通过”两种情况处理。达到以下条件视为考核通过: (1)在前3个学期取得不少于38个学分,所修全部课程没有补考或重修; (2)在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3)业务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 研究生院对资格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可正式转入博士生阶段。 六、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各博士学科点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资格考核小组,并具体负责实施。资格考核小组一般为3~5人,业务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包括博士生导师在内);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导师、系领导及研究生辅导员组成。 学院研究生教学(教务)秘书负责本单位资格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审批表》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并附: ① 考生口试原始记录及其整理材料。② 考生笔试试卷与答案。③ 专题报告。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6bd138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