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身故保险金案例 案例: 董先生,30周岁,购买了30份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保险计划。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主附险年交保费13840元,缴费期10年。董先生将获得以下保障利益: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董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董先生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保险费豁免。 5、红利分配: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56645元、83468元、120883元,关爱金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69dc87cbd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