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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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华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华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 华南大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化、科学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使用效益,、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各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和三者利益的关系;坚持以育人为中心,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为目的,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格预算管理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全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一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做到既要宏观调控,又要微观搞活,既要管而不死,又要活而不乱。

第五条 在领导下,由分管财务的全面负责全校财务工作。财务的年度预算和决算由校党委会讨论通过,财务工作的重大问题需经校务会讨论决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校级领导、向中层干部会通报和


向教代会。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置财务处,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主管财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再在财务处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第七条 为加强经济实体、承包单位等二级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对二级核算单位财会人员实行委派制。二级核算单位财会人员属财务处编制,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在保持财会人员相对稳定的同时,实行财会人员各岗位之间的有轮岗。 第二章 预决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是反映学校一年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书面。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需要和财力可能,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先保人员经费、维持经费,然后集中部分资金进行重点项目建设。 第十条 预算编制程序:

()各院()部、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其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年度预算计划,并于上年十二月十日以前报校财务处,逾期未报者,按无计划处理。

()财务处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计划,编制全校综合财务预算,经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财务处上报的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经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核批准后,由财务处根据各院()、部、处上报的预算计划,按照《华南大学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编制校内综合财务执行预算。编制校内综合财务执行预算的编制原则是:先保人员经费,对教学、科研、党群、学生、管理、后勤、图书、处等维持经费按分类分块编制;设备、专项维修、基建等按专项编制,预算尽量细化,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之原则合理安排。财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项目提出具体的经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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