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劳保用品、五金耗材、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包含内容: 除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之外的不直接用于生产销售的所有不适用固定资产及保管品管理办法的劳保用品、五金耗材及其他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止于如下项目: 一)、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二)、五金耗材:各类型金属管件、配件、线材、电料、五金工具等。 三)、低值易耗品:拖把、扫帚、擦机布、纸篓、卷纸、器皿等。 二、具体管理办法: 一)、所有上述物料的出入库均统一由经理室指派人员及地点专门管理,任何其他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出保管仓库,也不得随意领用保管物品。 二)、劳保用品由经理室统一安排时间定期发放。所有员工应妥善使用,不得浪费及故意损毁。除特殊原因之外不得额外领取。(特殊原因额外领取者须由部门主管签字)。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统一定为每月1号中午12点,发放地点为员工餐厅。具体发放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保管员应对仓库保管物料定期进行盘点,并根据领用情况通知财务及相关人员统一采购,补充库存。 四)、五金耗材及其他低值易耗品领用需填写《保管品领取单》,注明领用名录数量及用途交由保管员领取。(《保管品领取单》保管员处领取)。五金耗材及其他保管物料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采购需求表,单独采购或由财务统一采购,并填写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及保管员统一签字后入库管理。 五)、所有员工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不得扰乱发放秩序。并爱护公司财产,本着节约增效的原则认真使用,不得故意毁损、丢弃,违者必究。 三、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2ebe164b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