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厂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4.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厂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厂领导报告,并由厂统一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2.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2.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52f52e0066f5335a8121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