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制度 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 第一条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xx集团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促进干部德才兼备、合理交流,为xx集团实现“三发展一防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岗位人员包括各子(分)公司党政正职及干部人事、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物资管理、产品销售、工程管理、审计等管理岗位的负责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轮岗交流,是指经组织工作程序,通过调任、转任对重要岗位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五条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第 1 页 共 3 页 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子公司正处级管理人员、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控股”)机关重要岗位人员由xx控股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组织实施。 第六条重要岗位人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第七条轮岗交流主要采取子(分)公司单位内部、子(分)公司之间、子(分)公司和xx控股机关之间、xx控股机关内部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八条轮岗交流由组织人事部具体实施。每年由组织人事部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轮岗交流计划,报本单位党委审定后,分期分批实施轮岗交流。 (一 )组织人事部门拟订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对于重要子公司的中层正处级干部,在事先征求重要子公司党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 (二)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干部任免、调动等有关手续。 第九条对轮岗交流调整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条轮岗交流要有计划性、针对性,要与干部补充调整、干部培养使用等工作统筹考虑,兼顾工作连续性和稳定第 2 页 共 3 页 性。子(分)公司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同一职能部门正副职一般不整体交流。同一部门或单位的领导人员除有计划地安排轮岗交流外,还可适时进行分工调整。 第十一条轮岗交流的岗位人员要服从组织决定,做好工作交接。调离后,不得干预原单位的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xx控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 3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0a682d93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