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财务管理的文件精神,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投入到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中去,根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的簿本费。 二:学校的一切收入,要全部上缴中心校核算点,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坐收坐支。 三:5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的请示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支;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开支,须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的开支须学校提出申请报中心校审批后方可支出;超过5000元支出必须学校提出申请报中心校和教育局核算中心审批后方可支出。 四:不准挪用公款,更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招待费不超过学校收入的2%;培训费不低于学校收入的5%。 五:出差按照乘车里程收费标准凭票报销,如需住宿凭票报销(县内住宿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生活费10元,县外住宿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生活费15元), 六:学生到县级以上参加各种活动,车旅费报销,每人每天生活费10元。 七:一切开支票据必须真实合理,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校长签报后方可入账。 八:学校任何支出必须凭票报销,教职工未经领导批准购买的物品,不予报销。 九: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时公示。 XX中心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c879d5776eeaeaad1f330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