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可以定义为:以中华民族为创造主体,于清晚期以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特色和稳定结构的,世代传承并影响整个社会历史的,宏大的古典文化体系。 与一般的宗教相比较,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在于它从哲学、科学的角度上揭示宇宙、社会、人生的本质和意义的,既是充分说理的,又可以让人进行实证,这些内容不是一般宗教能随便解释得了的。所以,它与一般的宗教是不同的,它的魅力在于比一般的宗教更具有说服力的。 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大概念,是由中国、传统、文化三个较小概念组合而成的。 中国,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摇篮。在先秦,中国指黄河中下游这一文明地段。早在上古时,华夏族(古汉族自称)建国于黄河流域,自认为居于天下之中央,故称中国,而将周边地区称为四方或四夷。《诗经》说:“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四夷交侵,中国微矣。”秦汉以降,以汉族为主体的大一统中央政权建立,“中国”的内涵随之拓展,但直至隋唐乃至以后,“中国”仍指定都中原的王朝。自元代开始,自称其统治所及的区域为中国,明清沿袭此称谓。中国版图在历史上多有伸缩,至清乾隆年间才大体奠定了现在的领土范围。 中华民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主体。它是中国境内由华夏族演衍而来的汉族及55个少数民族的总称。“中华’’之得名有一历史过程。“中”,意居四方之中央。“华”,本意指光彩辉耀,用于族名,蕴含文明发达之意。“中华”意谓居于中央的文化昌明的民族。“中华”一词,出现于魏晋时期。 《晋书·刘乔传》中记载:‘吟边陲天备豫之储,中华有抒轴之困。”至南北朝,裴松之在《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中说:“若使(亮)游步中华,聘其龙之,必不出曹操诸谋土之下。”“中华”是一个复合词,由中国与华夏复合而成。在漫长的岁月里,随着疆域的扩大,社会的发展,境内务民族间联系纽带日益强化,民族共同体诸要素渐趋完备。至近代,整体意识、族群观念更加自觉,“中华民族”遂成为包括中国境内诸民族的共同称谓。 所谓“传统”,从文化社会学角度诠释,是指世代传承的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历史因素,如逐代延续的思想道德、风俗习惯、文学艺术、制度规范等。 至于“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总是处于一种不断产生、又不断淘汰的过程中。因而,并不是所有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文化都可称之为传统文化。而只有那些具有重要价值、具有生命活力的文化才得以积淀、保存、延续下来,成为后世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具有重要价值、具有生命活力因而得以积淀、保存、延续下来的文化称之为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历史的结晶,但它并不只是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而是有着鲜活生命的东西。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世代相传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浓厚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变易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ca8e9ef5f0e7cd1852536b4.html